肺癌药物伤肝肾,怎么办?

我们使用的药物,多数经肝脏代谢、经肾脏排出体外。在这过程中,药物原形和代谢产物可能引起肝、肾功能受损,如果有些特殊体质(对药物具有超敏感性、或耐受性降低),还会加重这一效应。

随着抗肿瘤药物的发展,患者有更多机会使用多种药物、长期治疗,肝肾功能损伤风险也同样增加。那么,肺癌治疗期间,哪些药物伤肝肾、该如何应对?

哪些药物“伤肝”?

与肝功能相关的血清学指标包括:丙氨酸转氨酶(ALT)、门冬氨酸转氨酶(AST)、碱性磷酸酶(ALP)、r-谷氨酰转肽酶(r-GT)、血清总胆红素(TBIL)及直接胆红素(DBIL)。这些指标发生变化提示肝脏可能受损。

表1、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(Common Terminology Criteria Adverse Events,CTCAE)肝功能相关指标分度 

不良事件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
ALT升高 >ULN~3倍ULN >3~5倍ULN >5~20倍ULN >20倍ULN
ALP增高 >ULN~2.5倍ULN >2.5~5倍ULN >5~20倍ULN >20倍ULN
AST增高 >ULN~3倍ULN >3~5倍ULN >5~20倍ULN >20倍ULN
TBIL增高 >ULN~1.5倍ULN >1.5~3倍ULN >3~10倍ULN >10倍ULN
r-GT增高 >ULN~2.5倍ULN >2.5~5倍ULN >5~20倍ULN >20倍ULN

注释:ULN:正常值上限

抗肿瘤药物引起肝毒性,主要通过以下三个途径:

  • 直接损伤肝细胞;
  • 加重肝脏基础疾病,尤其是病毒性肝炎;
  • 肝脏潜在的疾病影响抗肿瘤药物代谢,导致代谢时间延长、副作用增加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有肝脏毒性的常见药物如下:

1、化疗药 

  • 吉西他滨:通常引起一过性(暂时性)转氨酶升高,继续用药不会加重,一般不需要减量;如果患者原有胆红素升高,肝毒性风险增加,这种情况下,医生可能考虑减量。
  • 长春碱类及依托泊苷:主要在肝脏代谢,通过胆汁排泄。长春碱类可引起一过性转氨酶升高;依托泊苷在标准剂量下,通常没有肝毒性,大剂量时,可以引起胆红素、转氨酶、ALP升高,通常不会引起永久性损害。如果患者原有肝功能不好,则应减量使用。
  • 铂类药物:标准剂量的顺铂可能引起转氨酶轻度升高,偶尔引起肝细胞脂肪变性、胆汁淤积。
  • 伊立替康:在肝脏代谢,主要以原形从肝脏清除。用药后,可能出现转氨酶、胆红素水平轻度、一过性升高。重度转氨酶升高一般发生在已有癌症肝转移的患者。

2、靶向药物

靶向药物都可能引起轻中度转氨酶异常,有时候需要调整或暂停用药。通常,1度升高仍可继续服药;达到2度则需要密切监测肝功能,并进行护肝治疗;若升高至3度,需要暂停用药,治疗肝功能损害,待恢复至1度时,方可继续用药。若3度肝功能损伤持续1个月,需要永久性停药。

哪些药物“伤肾”?

肾功能相关的指标有肌酐(CREA)、尿酸(URIC)、尿素氮(UREA)及尿常规分析中的各项指标。

表2、CTCAE 肾脏功能相关指标分度

不良事件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
肌酐增高 >1~1.5倍基线值;>ULN~1.5倍ULN >1.5~3倍基线值;>1.5~3倍ULN

>3倍基线数值,

>3~6倍ULN

>6倍ULN
定义:生物样本经实验室检查显示,肌酐水平升高
高尿酸血症 >ULN-10mg/dL(0.59nmol/L),不伴有生理异常 >ULN-10mg/dL(0.59nmol/L),伴有生理异常 >10mg/dL;>0.59nmol/L;危及生命 死亡
定义:实验室检查显示,尿酸浓度高于正常值
血尿 无症状,仅临床观察或判断所见,不需要治疗 轻微症状,需要导尿管或者膀胱清洗;影响日常生活运动 大量血尿,需要输血、静脉给药或住院治疗;需要择期内窥镜,放疗或手术治疗;个人自理能力受限 危及生命;需要紧急治疗 死亡
定义:实验室检查发现尿液中有血液
血色蛋白尿 无症状,仅临床检查或诊断所见;不需要治疗
定义:实验室检查发现尿液中有血红蛋白
蛋白尿 蛋白尿1+,24小时尿蛋白<1.0克 成人:蛋白尿2+,24小时尿蛋白1.0~3.4克,儿童:尿蛋白质、肌酐比值0.5~1.9 成人:24小时尿蛋白≥3.5g,儿童:尿蛋白质、肌酐比值>1.9
定义:实验室发现尿液中有过多的蛋白质,主要是白蛋白,也有球蛋白。
急性肾损伤 肌酐水平增加>0.3mg/dl;或者超过基线的1.5~2.0倍 肌酐超出基线2~3倍 肌酐超出基线3倍或>4.0mg/dl;需要住院治疗 危及生命,需要透析治疗 死亡
定义:肾功能急性受损引起的疾患,主要分为肾前型(血流较少),肾型(肾脏损伤),肾后型(出路堵塞)
慢性肾脏疾病 肾小球滤过率或肌酐清除率<60ml/min/1.72m,蛋白尿2+;尿蛋白定量大于0.5 肾小球滤过率或者肌酐清除率59~30ml/min/1.73m 肾小球滤过率或者肌酐清除率29~15ml/min/1.73m 肾小球滤过率或者肌酐清除率小于5ml/min/1.73m,需要透析或移植肾脏 死亡
d定义:肾功能渐进性的、(通常)永久性的减退,直至肾衰竭。

抗肿瘤药物主要从以下两方面损伤肾脏:

  • 直接损伤泌尿系统细胞,这比较常见;
  • 对化疗药敏感的肿瘤细胞被杀灭后,迅速大量崩解,细胞内物质(如钾、磷酸盐及核酸)经肾脏排泄,可能引起肾功能损害,主要表现为急性尿酸性肾病(uric acid nephropathy, UAN,特征为急性少尿或无尿性肾衰竭)和肿瘤溶解综合征(tumor lysis syndrome, TLS,特征为高尿酸血症等)。

常见致肾脏毒性的药物如下。

1、化疗药物

  • 顺铂:铂类药物均具有一定的肾毒性,顺铂尤其突出。它主要损害肾小管,可出现“透明管型尿”(尿中含有无色透明的圆柱形蛋白质成分)、血尿素氮及肌酐指标升高。它的肾毒性与剂量密切相关,小剂量(<50毫克/平方米)无肾毒性,或仅导致可逆转的肾毒性;>50毫克/平方米时,肾毒性发生率约为20%。因此,常规应用顺铂治疗前,需要大量输液(就是医生常说的“水化”),同时利尿,降低它在尿液中的浓度,减少它与肾小管结合,从而降低肾毒性。
  • 培美曲塞:主要经肾脏排泄,正常情况下,用药后24小时内,药物原形主要从尿中排出,如果肾功能不全,就影响药物排泄,引起药物在体内蓄积,带来毒性。培美曲塞通常会与铂类合用,这会增加肾功能损害的可能,但即便是培美曲塞单药,仍有肾脏损害的风险。因此,用药期间需常规监测肾功能。

2、靶向药物 

贝伐珠单抗:可能引起肾病综合征(表现为大量蛋白尿、高脂血症等)。有肾病综合征的患者要停用此药。中~重度蛋白尿患者用药是否安全,目前尚无定论。药物说明书推荐,当24小时蛋白尿≥2克时停用,恢复至<2克后,方可考虑重新用药[6]。

使用其他靶向药物期间,需要常规监测肾功能,医生根据肾损伤程度来调整剂量或建议停药、更换治疗方案。

小结

医生在处方药物之前,需要先了解您的病史,尤其是肝肾相关疾病、以及用过哪些药物。如果您有这些病史,要详细告知医生,对于可能引起肝肾毒性的药物,医生会慎重选择。医生熟知用药指征或联合方案的毒性,会尽可能避免联合使用同时具有肝或肾毒性的药物。此外,治疗前需要检测肝肾功能。

如果治疗后出现肝、肾损伤,医生会根据损伤程度,调整药物和剂量。治疗期间和治疗后都需要密切监测肝肾功能,一旦出现异常,需要及时停用相关药物,并进行保肝或护肾治疗。

保肝药物中,医生可能首选N-乙酰半胱氨酸,也可能选用还原型谷胱甘肽类、甘草类、水飞蓟素、多烯磷脂酰胆碱、熊去氧胆酸等,必要时会加用糖皮质激素。对于已有肾功能损伤的患者,除了适当水化,医生还会慎重使用非甾体类抗炎药、氨基糖苷类及头孢类抗生素,影像学检查时也会慎用造影剂。

作为患者,您需要遵医嘱用药、配合剂量和方案调整,用药期间如果出现异常,要及时告知医生。

共同作者: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肺癌研究所 白晓燕医生 高欣医生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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